香港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大火发生负有什么责任?
香港火災相關工程的施工單位是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,香港宏業建築成立於1958年(另有註冊記錄顯示為2004年),主要業務涵蓋大廈維修、加改建工程及屋苑美化工程等。現任董事為侯華健及何建業,兩人均為該公司的董事。該公司是一家香港本地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,主要從事大廈維修、加改建工程及屋苑美化工程等業務。該公司作為外墻維修工程的承包方,因使用未達防火標準的材料、違規施工及忽視安全投訴,被認定負有主要責任。
具體包括:
一、直接責任:材料與施工違規:材料問題:使用未達阻燃標準的綠色防護網、高度易燃的竹製腳手架,以及每層電梯大堂窗外的發泡膠包封,這些均加速了火勢蔓延。
施工疏忽:忽視工程師及居民多次關於「材料有異味」「工人亂扔煙頭」的投訴,且施工中存在不規範操作。,宏業建築因材料違規、施工疏忽及歷史不良記錄,需承擔主要法律責任和民事賠償,相關負責人已被拘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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